“三类车”综合整治工作成效显著
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有效遏制嵩明县城区三轮摩托(系列)车、马车、老年代步(系列)车从事非法客运活动,按照《嵩明县关于开展客运三轮摩托(系列)车、客运马车、客运老年代步(系列)车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12月5日以来,由县公安、交通、运管、农机、工商、质检等20个部门在城区全面开展综合整治工作。
一、加强部门联动机制、全面开展整治。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各职能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制定、细化了工作方案,并建立联勤联动机制、发挥管控合力,确保整治取得实效。一是在城区重点路口路段设置卡点,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真正做到及时发现并纠处;二是细化整治措施。各执法部门充分发挥执法分队机动性、灵活性和职能特点,从上午7时至晚20时在城区重点区域采取定点、不定时地开展治理工作。三是工作方法人性化。针对“三类车”违法群体的特殊性,各执法部门秉承“首违不罚”原则,在盘问、检查过程中,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车辆逐一登记并进行耐心劝导,对多次存在违法行为的严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四是全面开展“三类车”源头清理、排查工作。由工商、质检部门对正在销售的商家库摸底排查和对已售出车辆进行统计,并告知商家禁止销售这类车辆,从源头上遏制“三类车”上路行驶。五是加强督导检查工作。整治期间,公安局孟加存副局长率各部门负责人深入卡点进行督导检查,有效杜绝了工作中执法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确保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大力开展安全宣传工作。
一是县公安局交通基础设施办公室在县城建城区入城路口、主要街道口安装禁止“三类车”通行的标志牌。二是由交警大队对三轮摩托(系列)车、老年代步(系列)车数量及驾驶人成份结构、车辆类型结构进行清理登记,认真开展日常安全出行常识教育宣传,发放《告知书》,教育上述车辆驾驶人摒弃乱停乱放、不按规定车道行车、逆行、闯红灯、无证驾驶等交通陋习。三是深入城区多个农贸市场开展宣传教育,向老年代步车驾驶人发放《嵩明县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县城区域,禁止客运三轮摩托(系列)车、客运老年代步(系列)车、客运马车驶入县城区域的通告》,并由广电局通过县电视台滚动播放宣传短片等方式,大力宣传老年代步车违法上路危害,全面营造严管氛围,确保老年代步车的行车安全。
五天来,全县共出动执法力量349人,出动执法车辆93辆次,查处“三类车”违法行为777起(其中老年代步车193辆,三轮车483辆,马车33辆),无证驾驶36起,逆向行驶14起,违法交通信号灯7起,其他11起。共检查“老年代步(系类)车”、“三轮摩托车(系类车)”经营户17户,发放《告知书》959余份。通过整治,目前县城区“三类车”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秩序得到大幅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