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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委政法委顺利通过2014年度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
发布时间:2015-07-03 16:45:42作者:嵩明县政法委来源:嵩明长安网

嵩明县委政法委顺利通过2014年度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

  嵩明县委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档案工作,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认真对照《云南省省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认定标准》开展工作,各项档案工作开展有序,档案工作硬件、软件完备;档案工作体制建立健全,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单位能够结合实际,制定了室藏档案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各门类不同载体的档案,重大活动、重要工作档案收集齐全完整;各种门类不同载体的档案整理规范、排列有序、标示清楚、库房整洁、保管安全;配备档案管理软件,建立档案数据库,实现计算机检索,档案数字化和信息化建设初见成效。经云南省档案局认定为“云南省党政机关社会团体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示范单位”并颁发了匾牌及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