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上午,嵩明县检察院召开刑事执行检察局成立座谈会。省检察院监所检察处处长李立、副处长刘天鸣,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城郊地区检察院检察长彭君明、副检察长李捷,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正德出席会议。县人大法工委、县政协社工委、县委编办、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嵩明监狱、杨林监狱、县看守所等单位负责同志应邀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嵩明县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永强从高位谋划到位、思想认识到位、上级支持到位、单位配合到位、人员配备到位等十个方面汇报了该院近年来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总体情况,对省、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和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一直以来给予嵩明检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最衷心的感谢。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正德同志在座谈会上强调,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对促进司法公平公正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当前中央高度重视,中央政法委也提出严格要求,希望刑事执行局全体检察干警认真履职,规范监督,确保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全市的地位和影响,同时也希望省市检察院继续一如既往支持嵩明检察工作。
昆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城郊检察院检察长彭君明检察长对该院刑事执行工作提出深切期望,要求该院要以“更名”为契机,一是要在“更”字上下工夫,实现职能定位“更上层楼”,二是要在“名”字上作文章,实现工作成效“名副其实”,全力打造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品牌。
省检察院监所处李立处长对该院全省率先完成刑事执行检察机构更名同时解决职级问题表示热烈的祝贺,对县委、人大、政府、政协、政法委、编办等相关部门给予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指出这次更名充分体现了党委政府对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嵩明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显著成效。李立处长指出,当前,中央对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重视前所未有,人民群众的期待前所未有,各级领导的重视前所未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等写入报告,在历史上尚属首次。李立处长要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细分为9大项14小项,任务更加艰巨、要求更加具体,刑事执行检察局更名机遇与挑战并存,嵩明县院要抓住这次更名机遇,加强自身学习,提升整体素质,处理好监督与配合的关系,促进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会议由嵩明县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兴富主持。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王雄伟同志宣读了县编委《关于嵩明县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更名等有关事项的批复》,县人大、县政协、嵩明监狱、杨林监狱、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看守所等参会同志就如何做好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积极发表意见建议。该院刑事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