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进一步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严肃政治纪律,规范队伍管理,提升服务效能,按照县委相关工作要求,8月21日下午,嵩明县公安局召开专项整治“为官不为”问题动员大会,会议由嵩明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陆韶坤主持,副县长、嵩明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涂力军参加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嵩明县公安局在家党委成员及副科以上领导干部共65人参加会议。
会上,涂力军局长全文传达了《嵩明县专项整治“为官不为”问题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逐一分析了嵩明县公安局近期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嵩明县公安局专项整治“为官不为”问题的实施时间、整治主要内容及方法步骤等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就如何开展好整治活动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专项整治“为官不为”突出问题的特殊意义和重要作用,切实增强自觉性、主动性。二是强化责任,抓好落实。局党委班子成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查找问题、改进作风,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三是强化督导督察,严肃惩戒措施。嵩明县公安局纪委、督察要对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限期整改,一经查处一些领导干部存在的“为官不为”问题要严肃惩戒措施并责任追究。四是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大力宣传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的人和事,传递作风建设正能量,形成较强的舆论引导效果。五是加强信息收集,健全工作台帐。要把握时间节点,准确查找问题,做好治理工作中相关材料和痕迹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整改台帐,做好迎接上级调研督察的准备。
陆政委对专项整治“为官不为”问题工作的日程安排及整治主要内容进行了强调,并要求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好、贯彻落实好专项整治活动,把正风肃纪、查究责任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有针对性地查找出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在全局上下形成干事创业、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