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下午,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海埂会堂举行。大会隆重表彰了第五届全省道德模范、提名奖等精神文明建设优秀人员。嵩明县小新街派出所所长戎天福被授予“第五届云南省道德模范提名奖”,受到省委书记李纪恒等省领导的接见。
此次全省共表彰了5名公安民警,戎天福是昆明市公安机关唯一获此殊荣的民警。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戎天福一直职守在基层,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时刻牢记人民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干一行、爱一行的敬业精神成为公安工作的行家里手。他按照“全盘工作有规划、基层基础工作有创新、各项工作有突破”的工作思路带领小新街派出所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在他“创新工作理念、做实基层基础工作”思路的引领下,小新街派出所创新开展了 “未成年人住旅店,监护人首肯制”, “民警当房东,管理出租房”,民警兼任编外村官等系列创新举措,为辖区治安管理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戎天福和社区民警发明的大货车防盗报警器受到了辖区群众的好评,他被群众亲切地成为“民警发明家”。
戎天福带给我们的是一份宝贵的精神财富,在他身上展现的是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无限忠诚的优良本色;是对社会、对人民、对事业的责任和追求。他以一颗赤诚的心认真履行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此次获奖是他继“云南好人”、“中国好人”候选人后获得的又一荣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脚踏实地、兢兢业业,努力树立新时期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传播嵩明公安的正能量,为公安机关的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