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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县举行2017年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
发布时间:2017-12-04 16:33:59作者:嵩明县政法委来源:嵩明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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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国家宪法日在群众中的知晓率,124日,由县委依法治县办牵头,组织县综治办、县普法办、县国安办、县委610办、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文广局、县安监局、县人社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综合执法局、红十字会、嵩阳街道等15家综治成员单位在嵩阳街道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主题的2017国家宪法日暨法治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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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重点,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活动现场,悬挂宣传横幅,广播播放法律法规,摆放宣传展板30余块,现场发放《反邪教宣传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等各类法治宣传读本、海报及宣传单2000余份,并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各宣传单位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围绕宣传主题,向群众提供咨询服务,并积极向群众宣传相关政策、法规。通过声图文并茂等多种方式,向群众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禁毒防艾、防范邪教、反恐怖主义、劳动和社会保障、税收政策等知识,引导群众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和迷信,依法行使权利、表达利益诉求,增强了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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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潘加智出席活动并讲话,他提出3点要求:一是突出宣传重点。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维护宪法权威这一主题,大力弘扬宪法和法治精神,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全面树立法治思维,加快提升法治能力、不断强化法治保障二是瞄准宣传对象。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做到一般和重点相结合,既做好各级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又抓好群众法律综合素质的提升,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创新宣传方式各单位、各行业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特点,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努力提高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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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县政协、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司法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参加了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