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云南省公安机关司晋司警衔晋升警务实战能力考核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嵩明县公安局于5月21日至23日组织对符合晋升条件的43名民警进行警务实战能力摸底考核,顺利完成了全部考核科目的考核任务。
2018年云南省公安机关司晋司警衔晋升警务实战能力考核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司晋司警衔晋升考核总成绩在60分以上(含60分)的确定为考核合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规定:对考核合格的民警,按时办理警衔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民警,在本州、市所有参考民警考核完之后,安排一次补考,补考合格,按时办理警衔晋升,补考不合格的,暂缓晋升警衔,安排在下一年补考,直至考核合格。
嵩明县公安局参加省厅2018年“司晋司”警衔晋升考核涉及民警人数多,考核科目与往年警务实战考核科目有较大变化且考核强度增大。为确保嵩明县公安局符合晋升条件的民警能够顺利通过考核,嵩明县公安局制定下发了《嵩明县公安局司晋司警衔晋升培训考核实施方案》,及时安排部署各项迎考工作。与此同时,积极抽调嵩明县公安局教官组织开展了为期三天的警务实战摸底考核工作。
考核工作中,教官组严格按照《2018年云南省公安机关司晋司警衔晋升考核实施细则》,对参加考核的民警进行体能、徒手防卫及控制技术、警械及装备使用、手枪操作、常见警情处置等科目的考核。参训民警态度认真,教官组严格负责,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工作压力大、天气多变等困难,有的放弃了公休假,毅然投入到考核训练中,顺利完成了全部科目的考核任务。
通过此次摸底考核,让参加司晋司警衔晋升考核的民警对自身素质有了初步了解,为民警晋升考核查缺补漏和下一步嵩明县公安局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达到了摸底考核的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