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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出庭应诉 依法履行行政职能
发布时间:2018-05-30 16:32:35作者:嵩明县政法委来源:嵩明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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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因扰乱单位秩序不服嵩明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昆明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 29日下午由昆明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在该院进行了公开审理

受副县长公安局长李韬委托韩玉斌副局长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制大队王永福副大队长北城派出所李艳国所长作为委托代理人共同出庭县局组织法制大队北城派出所民警参加了旁听

庭审过程中被告双方就被告是否依法履行了职责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适用法律是否准确等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应诉民警通过出示证据材料陈述案件办理过程对原告的质询一一进行了有理有据的回应从而依法维护了公安机关执法的合法性严肃性

庭审结束后韩玉斌副局长与应诉民警就案件审理过程进行了沟通交流并要求法制大队在今后出庭应诉活动中主动组织办案单位民警及相关警种办案民警积极参加庭审通过亲历庭审过程证据现身说法这将更有利于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更有利于强化民警牢固树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