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推进情况,促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6月25日,县委政法委派出由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人员组成的4个督察组对全县63家单位部门开展了工作督查。
督查通过“听、查、访”的形式开展。即:听取单位在本系统对落实县委“6.20嵩明县2018年度上半年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推进会”会议精神传达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台账等;走访单位干部职工,了解工作举措是否有效落实到位。
通过督查,让各部门都能知晓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工作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和内容做法等,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客观评价安全感满意度调查工作,为嵩明的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