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抓好2018年度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工作,2018年7月19日,嵩明县社会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召集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安监局7家责任单位召开调研督查工作会议。
会上,县法院、县检察院汇报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策课题完成情况,7家牵头责任单位对所承担的改革任务工作情况进行汇报。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潘加智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一、工作成效明显。各项改革事项推进正常,取得了良好效果。
二、重视存在问题。一是工作推进不平衡,工作推进超时限的要加快推进速度;二是工作推进质量不高,在推进改革工作中要把好质量关;三是领导不够重视,没有领会文件精神,对本单位的改革任务不清;四是信息沟通不到位,信息上报不及时。
三、加快推进工作。一是要用完成时限倒逼进度;二是要用个性创新来保障时效;三是要用文件形式固化成果;四是要用台账资料来反映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