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中央扫黑除恶“回头看”关于一案三查的要求,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理的指导及督导工作,坚决防止有案不查或忽视办案质量等问题,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省委政法委、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等8部门的有关规定,10月11日上午,嵩明县委政法委召集县政法各部门开展2019年度案件评查工作。
本次案件评查,县委政法委从政法各部门抽调业务素质强的业务骨干和优秀律师组成案件评查组,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纪委监察委领导参加,在政法各部门自行评查的40件案件中随机抽取10件进行复查,重点评查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犯罪的案件。评查坚持依法、实事求是、真评实查、有错必纠、注重效果、不代替执法办案的原则,围绕生效法律结论的事实认定、证据、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法律文书、执法效果等方面开展评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