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嵩明县委政法委反馈巡察情况。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王家凌同志主持反馈会,并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
县委第二巡察组组长李祖平同志代表县委巡察组分别向县委政法委主要领导和机关干部反馈巡察县委政法委反馈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对下步整改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坚决扛起责任,维护政治安全;二是强化协作联动,汇聚工作合力;三是带头严肃纪律,争做模范表率;四是加强党的建设,发挥堡垒作用。县委巡察办主任曾尚松同志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二要坚持问题导向、严格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三要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成果运用,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王家凌同志表态发言时指出,开展政治巡察是对政法委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严肃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体检,对我委坚定政治方向、政治立场,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理清工作思路、统筹工作布局、务实工作作风,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次巡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整改意见明确具体。县委政法委诚恳接受,坚决整改、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建设让群众满意、让县委放心的模范机关。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从加强党的建设、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从加快昆明宜居宜业新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对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整改与政法工作发展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二要聚焦问题、细化措施,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工作实际,逐一对照分析,制定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切实把巡察组反馈的意见,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重要动力。三要凝心聚力、抓好结合,切实推进政法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要把巡察整改与政法队伍整顿、省委巡视整改、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以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根本出发点,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健全规范制度、促进作风转变、强化工作落实,促进新时代政法工作开新局、展新篇,为推动嵩明产城融合示范区、现代制造业基地、城市功能拓展区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