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嵩明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4月28日,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家凌带队到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工作资料等方式,围绕自查自纠覆盖率、组织查纠力度、顽瘴痼疾整治情况等方面,深入督导检查查纠整改环节工作开展情况,并指出了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王家凌指出,查纠整改环节规定动作多,工作任务实,政法各单位要准确把握中央、省、市、县部署要求,确保查纠整改方向不偏、有力有序推进。
王家凌强调,政法各单位一要抓牢学习教育,将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始终,特别是要把政治教育、警示教育与查纠整改有机结合,真正做到以学促查、以学促改、边学边改;二要强化工作报送力度,严格按照县教育整顿办各工作专班要求,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材料报送;三要及时做好经验提炼,切实把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经验做法提炼出来,把实践成果转化为理论和制度成果,固化形成常态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推广交流,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四是要更加精准把握“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与纪委、监委等部门做好沟通汇报,对能够从宽处理的同志,要尽快兑现从宽政策;对拒不交代问题被查处的,要比往常严。发挥好组织查处作用,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
县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刘建敏、县纪委副书记汪金虎参加督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