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实施方案》(嵩发〔2021〕4号)要求,通过各单位层层推选、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征求嵩明县纪委监委意见,拟确定高广亮等4人为先进个人。现将拟推荐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5月8日起至2021年5月13日止。在公示期间,如对先进个人有异议,任何人都可以向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和举报公示对象的问题。
受理电话:67927006
受理单位:嵩明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嵩明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8日
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单位 | 名字 |
嵩明县人民法院 | 赵寿花 |
嵩明县人民检察院 | 葛应新 |
嵩明县公安局 | 高广亮 |
嵩明县公安局 | 李忠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