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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嵩明县群众安全感调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有关事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25 11:13:39作者:嵩明县政法委来源:嵩明长安网

为扩大“平安嵩明”建设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进一步做好我群众安全感提升工作,决定在全组织开展嵩明县群众安全感调查,调查以购买服务方式进行。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现将有关购买信息公示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群众安全感调查。

(二)预算资金:22万元。

(三)购买服务内容:委托第三方采取在线问卷调查的方式开展调查。服务内容主要包括:

1. 按要求完成2021年全年嵩明县群众安全感调查2000个调查样本;

2. 调查样本数据处理;

3. 形成《2021年嵩明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报告》并配合完成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 提供服务方的条件要求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开展民间统计调查工作的资质;

(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群众安全感调查项目经验,有条件和能力开展面访填写问卷调查;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无重大经营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三、 公示时间

2021年824日至2021年827日,共计4个工作日。

四、 相关事项

(一)咨询报名时间及方式:自本公示发布起至2021年82717:00前(每个工作日09:00至11:30,13:30至17:00),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上门和电话的方式了解项目相关情况。

(二)报名材料:

1. 《营业执照》、相关资质复印件;

2. 本单位无重大经营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3. 计划实施方案、从事统计调查服务项目基本情况、服务合同、保密协议、报价单(报价为不能更改的闭口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等。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不退还。其中计划实施方案和报价单需密封提交。

(三)联系方式:

址:嵩明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联系人:张,联系电话:15198889968

五、 服务提供方确定办法

由我委根据企业经营、报价等情况,综合考量后,按相关规定最终确定服务提供方即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

特此公示

中共昆明市嵩明县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