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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表彰2022年度嵩明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29 09:22:41作者:嵩明县政法委来源:嵩明长安网

2022年,全县各族人民群众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参与自然灾害或安全事故抢险、救灾、救人,涌现出1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根据《云南省见义勇为申报确认和见义勇为人员推荐表彰办法》第三条、第五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经小街镇人民政府推荐上报,中共嵩明县委政法委员会、嵩明县见义勇为协会初审,嵩明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评审,冉启安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拟报请县人民政府表彰奖励,现予公示,公示期7天。

冉启安,男,汉族,1978年11月17日生,现年43岁,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本纳克村委会本纳克村149号。

2022年4月22日下午,冉启安不顾个人安危,勇救落水人员。

公示时间从2022629日起至202275日止,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向中共嵩明县委政法委员会反映。通讯地址:嵩明嵩阳街道北街96号中共嵩明县委政法委员会,邮编:651700,电话:0871-67910611,传真:0871-67920685

附:冉启安同志见义勇为行为先进事迹

冉启安,男,汉族,1978年11月17日生,现年43岁,昆明市嵩明县小街镇本纳克村委会本纳克村149号。

202242217时左右,冉启安在小街镇本纳克村腰子塘水库听到求助呼叫声,便迅速向出事方向奔去,情况紧急,冉启安没有犹豫,奋不顾身跳到水中向溺水人员游去,将溺水人员救至岸边,见其因呛水过多,呼吸微弱,便及时进行人工呼吸,且拨打“120”和“110”求助电话,后由救护车将溺水人员送至嵩明县人民医院,经县医院诊断转至昆明甘美医院抢救脱离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