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信教群众的尊法、学法、守法和用法意识,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加快普法强基补短板工作走深走实,近日,嵩明县司法局和县民宗局到嵩明县伊斯兰教界清真寺开展了 “送法进宗教场所”普法宣讲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
此次活动特别邀请了云南滇源律师事务所段继娜律师进行普法讲解。段律师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立法经过、重要意义、体例结构等内容,并梳理讲解了各篇章主要内容。特别选取了婚姻编、侵权责任编中与群众生产、生活切实相关的法律规定,并结合其在平时法律工作中的真实案例做了详细讲解,尤其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编向大家做了更为细致的解读。
广大宗教教职人员表示,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关系民众生活的方方面面,一定要加强学习和宣传,带领广大信教群众做到学法、知法、守法和用法,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贡献宗教界的正能量。
会议提出:
一是希望宗教界人士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每一个公民都必须遵循的规范,要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
二是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意识,带头尊崇、敬畏宪法法律,做尊法、学法、守法的模范。
三是要以这次民法典的学习宣传为契机,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积极开展和推动工作进度的能力。各宗教场所要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牢固树立遵守法律的意识和习惯,将法治观念融入到信仰实践和宗教生活中。
通过开展此次普法宣讲活动,进一步强化了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为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下一步,嵩明县司法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切实将法律触角向宗教场所延伸,不断强化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为营造平安、和谐、幸福嵩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