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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检察+综治”深度融合 嵩明县人民检察院“一站式”服务纾解民忧
发布时间:2025-12-04 16:35:26作者:嵩明县委政法委来源:嵩明长安网

为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破解基层矛盾化解渠道单一、司法服务覆盖不全面等难题,嵩明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简称“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部署要求,推动检察职能与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深度融合,通过构建“检察+综治”联动模式,为群众提供高效、规范的“一站式”矛盾化解纠纷服务,为基层治理注入强劲法治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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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地前移,检察服务直达一线

嵩明县综治中心位于嵩阳街道河滨北路与圆山路交叉口旁,办公区域规范设置了登记受理区、多元化解区等功能分区,形成了集接待群众、矛盾调解、法律服务等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2025年4月30日,嵩明县综治中心正式实体化运行,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入驻设立12309检察服务窗口,通过“一窗口受理、一揽子调处”模式,让分散的治理资源拧成一股绳;选派2名干警常驻办公,实现检察力量下沉、阵地前移;发挥四大检察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将专业的法律监督与信访接待、矛盾调解等功能紧密结合;整合基层力量,形成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的工作合力,推动矛盾纠纷及时调、就地解,形成了“1+2+4+N”矛盾纠纷调节模式。

协同联动,构建多元解纷新格局

入驻不是简单的物理叠加,而是深度的化学融合。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充分依托综治中心的平台优势,与公安、法院、司法、信访等入驻部门建立紧密协同机制,畅通解纷渠道,受理控告申诉、国家赔偿、司法救助及其他信访事项,有效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百米”。积极参与综治中心信访接待80件125人、化解52件76人。选派民事、行政等专业检察人员,就物业纠纷、民刑交叉等案件参与法律意见评析会,统筹协调解决实际问题,增强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将法律监督职能有效融入综治中心解纷体系,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和信访答复渠道,以实际行动诠释“调”出温度,“解”出力度的深刻内涵,共同构建起“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的多元解纷新格局。依托中心建立的“首问受理、一体派单、联动处置”标准化流程及12项配套工作机制,群众的诉求得以精准识别、快速分流和高效处置。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入驻中心以来,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通过信息共享、联席会商、联动处置,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的强大合力,显著提升了基层社会治理的协同性和实效性。

精准履职,筑牢基层法治防线

为确保履职精准、监督有力,嵩明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重点聚焦四大核心职能,筑牢基层法治防线。

一是强化法律监督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综治中心各入驻单位履职情况开展同步监督,重点监督调解程序合规性、调解协议合法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检察意见或纠正建议,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进行。二是深化刑事和解与检调对接针对因邻里纠纷、民间矛盾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主动依托综治中心平台,联合公安、法院等部门开展刑事和解工作,促成和解,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办案质效,同时修复社会关系、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三是推进支持起诉与督促履职聚焦环境污染、消费者权益保护、劳动争议等民生领域及公共利益保护重点,依法支持相关主体提起诉讼;对相关部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四是积极参与法治宣传与教育结合检察办案实践,为综治中心法治宣传提供典型案例素材、开展专业法律解读,通过联合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现场答疑解惑等形式,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以前解决矛盾要跑多个部门,现在在综治中心一次就能解决,又快又规范。”前来办事的群众真切感受到检察服务下沉带来的便利。通过“检察 + 综治”的深度融合,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实现了专业解纷、协同治理、时效救助的有机统一,让群众化解矛盾“最多跑一地”,切实做到为民服务“零距离”。下一步,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将以更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更实举措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预防—化解—治理”全链条工作机制,织密矛盾纠纷依法化解的防护网,为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贡献检察智慧与法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