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见义勇为精神,弘扬社会正能量,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昆明市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办法》精神,经嵩明县见义勇为协会评审通过,拟申报马华林为见义勇为人员,现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一、被公示人基本情况
马华林,男,回族,1981年5月出生,现居住于嵩明县杨桥街道毕家村。
二、主要见义勇为事迹
2025年9月22日12时,马华林在嵩明县杨桥街道兴隆村大河边经营烤洋芋摊时,发现82岁老人段开明落入弥良河水中,情况十分危急,马华林不顾个人安危,毫不犹豫跳入水中施救,因河水较深、水流湍急,其一人难以将老人救上岸,便让老人坐在自己肩上,紧贴河岸坚守,并让妻子及时报警,杨桥派出所民辅警赶到现场后,合力将老人成功救起并交由家属送医,马华林勇救落水老人,为抢救生命争取了宝贵时间,有效避免了严重后果。
三、公示时间
2026年3月16日至2026年3月20日
四、异议受理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马华林的见义勇为事迹有任何异议,均可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嵩明县见义勇为协会反映。电话:0871-67910611,传真:0871-67920685,邮编:651700,通讯地址:嵩明县北街96号中共嵩明县委政法委员会。
来源:嵩明县见义勇为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