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2025年,嵩明县法院与嵩明县政府携手建立了行政机关民事纠纷化解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以机制创新为抓手、实质化解为目标,构建覆盖诉前全链条的纠纷化解体系,有效破解涉行政民事案件审理执行中的堵点难点。机制运行以来,案件化解质效显著提升,司法与行政资源高效整合,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靶向施策:创新工作模式,构建全链条化解体系
针对行政机关、平台公司涉诉案件特殊性,法院精准施策打造“法院风险预审+政府化解评估”联合工作模式,将化解关口前移至立案环节,实现案件“精准筛查、分类处置、源头化解”。法院立案庭与承办庭室联合开展预审,围绕立案条件、案情风险等进行研判;政府指定机构牵头初审,组织涉诉主体自我评估、研判化解空间,定期完成“双审查+实质化解”工作,杜绝久拖不立。
配套建立四项专项机制:一是重大风险诉讼预警机制,对群体性或易引发舆情案件,府院联合制定预案,将风险化解于萌芽;二是调解优先分流过滤机制,设立调解专窗,法院与司法局联合指派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成功后依法司法确认,实现“滤纷于诉前、断纷于诉内”;三是企业破产专项联动机制,府院协同推进预重整、重整与清算,政府统筹税费减免、资产解封、职工安置,法院指导案件审理,开辟处置绿色通道;四是特殊主体执行协作机制,对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被执行人,政府督促主动履行;履行困难的统筹协调资金、制定方案,维护司法权威。
同时,健全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能力提升、监督考核四大保障机制,将涉诉部门参与联动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和年度考核,形成“府院协同、部门联动、奖惩分明”工作格局,确保机制落地见效。
成效显著:质效双升惠民生,多元解纷见真章
2025年机制运行以来,法院共梳理涉政府部门及平台公司案件52件,涵盖15类纠纷,实现纠纷化解、审判执行、风险防控多维度突破。
一是诉前化解成效明显。通过双审查和诉前调解,29%在立案前化解,其中23%实质化解、6%原告主动撤诉,从源头减少诉讼增量。二是审判效率大幅提升。已立案案件平均审理周期67.4天,低于简易程序3个月法定审限;调解结案平均仅18天,节约司法资源。三是自动履行率持续走高。已结案件自动履行率达62.1%,调解案件履行意愿显著高于判决,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执行联动有效破解特殊主体执行难题。四是风险防控精准有力。对高频涉诉主体集中处理,实现申请执行率低、化解效果好;对建设工程等高发纠纷提前研判、府院协同,防范矛盾升级。五是多元解纷格局初步形成。已结案件调解撤诉率达42.9%,近一半立案案件通过诉前协商或诉中调解结案,非诉路径作用凸显,“调解优先、诉讼断后”格局初显。
破解难题:聚焦痛点补短板,府院协同增实效
机制运行中,法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行政关联民事纠纷治理中的突出难题,通过府院协同精准破题,推动纠纷化解走深走实。
针对建设工程类纠纷调解难,建立专项会商机制,提前梳理工程款、质保金等争议焦点,法院提供法律指导,政府协调政策解读与矛盾疏导,助推实质性化解;针对大额案件执行难,强化执行联动,政府统筹财政、行业主管部门力量,协助资产处置与款项兑付,提升执行效率;针对部分主体涉诉集中,联合开展风险溯源,法院提供法律建议,指导规范流程,提升风险防范能力,从源头减少诉讼。
府院联动机制的落地运行,是嵩明法院深化司法改革、推动多元解纷的重要实践,实现了“司法资源优化配置、行政效能有效提升、群众诉累切实降低、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多重目标。下一步,嵩明法院将持续深化府院协同,优化运行细节,聚焦高频纠纷、重点主体、大额案件精准发力,强化信息共享、流程衔接、风险防控,推动府院联动向纵深发展,以更实举措构建行政关联民事纠纷化解新格局,为辖区法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